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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商标工作成就展示之商标权保护篇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4-26 10:59:26 本文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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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商标局以遏制商标恶意抢注、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为工作重点,全面推进商标权保护工作,对于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推动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实现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全系统共查办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01万件,涉案金额3.65亿元,罚没金额4.7亿元;共查办侵犯我国港澳台和外国商标注册人权益案件6015件,案值1.01亿元,罚款1.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商标犯罪案件97件。

2017年商标工作成就展示之商标权保护篇
  2017年,商标局着力推动商标工作重点向注册确权与保护维权并重转变,制定了《商标局2017年商标权保护工作要点》《商标局落实2017年商标权保护工作要点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分工取得实效。
  切实遏制商标恶意注册行为。面对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日趋规模化、专业化的形势,商标局推进商标监管保护关口前移,通过优化审查流程,对典型恶意申请类型案例进行梳理、汇总,采取提前审查、并案集中审查和从严适用法律等措施,大力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攀附他人商标声誉、抢注知名度较高商标、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占有公共资源、反复抢注等恶意抢注行为。商标局驳回了一批恶意注册申请,曝光典型案件,起到了较强的示范效应,对恶意抢注行为形成了较大的震慑力。
  加强对地方商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一是强化对重点案件办理的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一批涉嫌侵犯一得阁、老凤祥、公牛、三环、六国、洛川苹果、阿克苏苹果等商标专用权的跨区域、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涉案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集中开展市场检查和执法行动,有力保护了权利人的商标权益,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二是加强商标案件转办。进一步简化案件批转流程,确保案件及时、依法处理。向地方执法机关转办了20余件涉嫌侵犯纽百伦、均瑶、嘉宝莉、阿尔卑斯等商标专用权的案件。三是加大案件指导力度。及时对地方执法机关向商标局请示的涉及科勒、瑞雪、INCITY、劳亚尔等商标的复杂、疑难案件提出批复意见,指导地方办案。四是督导地方依法查办擅自将“一带一路”文字等作为商标使用的违法行为,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保驾护航。五是依法宣告喜利妈妈、图伯特、锡伯贡、e带e路等20余件商标无效,有效规范商标注册管理秩序。
  集中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2017年9月20日,以总局名义印发《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9月底至2018年第一季度在全系统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与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开展合作,加大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切实提升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各地执法机关采取走访、会议、座谈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收集本地企业跨省重大商标侵权案件线索,共报送跨省重大商标侵权案件线索2000余条。商标局及时将案件线索转发相关涉案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各地集中开展案件查办工作。12月20日,商标局在湖北召开全国商标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执法办案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协调解决各地在案件查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各地立案查处情况督查督办,推动“溯源”专项行动案件查办工作落到实处,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打击侵权假冒的合力,为商标品牌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加大外商投资企业商标保护。商标局高度重视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将加大对涉外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作为年度商标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组织落实全国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行动方案》,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恶意抢注等违法行为,及时转办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商标保护相关投诉举报材料,切实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商标权益,优化营商环境。2017年,全系统共查办侵犯港澳台和外国商标注册人权益案件6015件,案值1.01亿元,罚款1.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涉嫌商标犯罪案件97件。
  探索推进商标监管方式创新。一是积极探索大数据监管,完善商标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注册商标维权联系人信息库建设,强化商标执法办案的协作和信息共享。二是夯实商标信用监管,继续将商标行政处罚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三是实施商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商标违法行为的检查,有效利用检查结果,探索实施风险分类监管。
  不断提升商标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一是举办全系统商标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强基层商标执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积极支持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商标培训,共派出业务骨干授课500余人次,覆盖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三是提升理论研究能力,加大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商标监管执法等商标保护重点工作的研究力度,着力打造专业化、复合型商标监管执法人才队伍。

2017年,商标评审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持续推进商标行政确权便利化为主线,以深化评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重点,以稳中求进为工作基调,统一干部思想,坚定改革信心,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任务落实,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取得了新成绩。2017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各类商标评审案件申请205239件,审结评审案件168894件,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严格审限要求,确保按期完成案件审理任务
  2017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各类商标评审案件申请205239件,审结评审案件168894件,参与行政诉讼一审案件9310件,收到商标程序性争议行政复议案件880件,审结731件。商标评审案件数量持续高速增长的压力在今后一个时期内仍将存在。
  (一)商标评审案件按时限审结,驳回复审案件审理时间进一步压缩。2017年共审结完成评审案件168894件,同比增长34.87%。按完成工作量计算,同比增长25.35%。其中,驳回复审案件144215件,同比增长38.43%,平均审理时间已降到8个月以下;涉及双方当事人的复杂案件24679件,同比增长17.26%。目前,除因法定事由需要中止审理或延期审理的211件案件外,均已严格按照审限要求完成了案件审理任务。
  (二)一审被诉率略有上升。2017年一审被诉案件9310件,同比增长74.2%。被诉率为5.51%,同比增长1.25%。被诉率上升的主要原因:2017年以来商标评审委员会严格中止审理标准,对于非法定事由申请延期审理的案件不予中止,导致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案件增加。
  (三)行政复议申请量增长不多。2017年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80件,同比增长3.65%,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80件,同比下降32.1%。复议案件数量未随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大幅增长而显著增加,说明商标局受理工作更加规范。
  (四)商标评审案件申请量持续迅猛增长。2017年商标评审委员会共收到各类评审案件申请205239件,同比增长31.45%,按审理所需工作量计算,同比增长26.33%,月均1.71万件,创历史新高。其中,收到驳回复审申请174118件,同比增长33.35%。
 
适应改革需求,切实提高商标评审质量和效率
  商事制度改革催生了各类市场主体竞相发展,也推动了商标评审案件申请量持续迅猛增长。在现有审签力量条件下,面对艰巨繁重的案件审理任务,商标评审委员会优化审理流程,完善计算机工作系统,切实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
  区分主次矛盾,集中压缩驳回复审案件时限。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复审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已控制在8个月以内,有效回应了市场主体希望早日确权的重大关切。
  深入挖掘办案潜力,科学调配审签和办案力量,将现有力量向一线倾斜。商标评审委员会进一步完善目标任务分解、任务量包干等措施,责任到处室,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
  定期对案件审理期限进行排查,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督促尽快审结。商标评审委员会坚持执行月度工作量专报制度,及时跟踪分析工作量完成及待审数量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工作定额。
  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的好做法、经验。商标评审委员会从案件审理、裁文撰写和流程环节等方面,摸索规律,形成参照模板,提高案件审理效率。
  成立新的信息化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充实技术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商标评审委员会重点做好审限管理系统、网上申请系统、纸质文件交接电子化和评审文书即时公开等项目研发。
 
完善工作机制,有力维护商标确权领域公平竞争秩序
  商标评审委员会坚持把维护当事人合法商标权益与制止商标恶意抢注行为有机结合起来,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商标权利,维护我国商标注册秩序和商标注册声誉。
  充分体现《商标法》维护诚实信用的立法宗旨,对《商标法》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等,均从有利于制止恶意注册的角度进行理解和适用。
  合理确定证明责任,对恶意明显、确有保护必要的案件,可以适度减轻被抢注人的举证责任。
  组织开展“商标恶意抢注行为与企业信用监管”专项课题研究,分析总结商标恶意抢注案件的特点和规律,探索综合运用信用约束机制,有力惩戒失信,鼓励自主创新。
 
推动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商标评审透明度和公信力
  强力推进评审文书随机公开。商标评审委员会每月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公开部分商标评审决定和裁定,并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断增加公开文书数量,共公开710件。2017年12月15日,商标评审裁决文书公开系统上线试运行,自动公开商标评审裁决文书1573份。2017年12月28日,文书公开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所有裁决文书,除依照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情形,全部自动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深化评审文书说理改革。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文书中进一步强化说理,注重论证,反映各方当事人意见,阐述当事人举证、质证内容,证据采信情况及理由,全面列举适用的法律条文,力求当事人信服,做到案结事了。
  开展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基于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商标评审委员会2017年5月对外发布了《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办法》。依据申请人请求,选取若干具有代表性的驳回复审案和无效宣告案进行了口头审理。2017年8月21日,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高丽红参商标驳回复审案进行口头审理,开启商标评审案件口头审理的良好实践。
 
加强协调配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商标评审委员会积极推进商标行政确权和司法审查在法律适用上的顺畅衔接和审查标准的趋同。2017年7月14日,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联合举办的商标评审与行政诉讼业务研讨会在北京举办,来自商标评审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代表,围绕商标近似判断、“在先权利”的认识等商标授权确权领域的重点问题展开沟通交流,取得诸多共识。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就外国主体在中国办理商标注册、评审事宜提交主体身份证明文件问题达成共识;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遏制恶意注册、建立双方阶段收结案情况等关键信息沟通机制达成共识,方便各方建立工作预期。
  2017年,一审被诉案件9310件,同比增长74.2%;二审被诉案件2228件,同比减少10.2%;再审案件249件,同比增长26.4%。行政复议工作高效完成,复议案件数量未随商标注册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全年新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80件,审结行政复议案件58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