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着蚀把米”
日前,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夹浦分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水口乡旅游景区开展日常检查时,一名售卖坚果的女商贩表情紧张,意图收摊离开。女商贩的举动引起执法人员的注意,遂对其贩卖的土特产坚果类食品进行仔细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女商贩售卖的山核桃仁、核桃仁、巴西松子、普通松子均为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属典型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执法人员随即依法暂扣上述货物。
据女商贩陈述,其原本在云南大理旅游景区内销售服装,前不久才刚刚到浙江贩卖坚果类食品,上述查获的不合格坚果类食品是从农贸市场里一不知名的商贩处购入,初次经营,经营额轻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询问期间,发现其神色紧张,多次要求给其丈夫拨打电话进行告知。
面对女商贩言语行为中透露出的诸多疑点,执法人员决定进一步深入开展调查。经指认,执法人员对女商贩租住的一间出租房进行实地检查,现场发现租住场所地面放置了大量包装好的“三无”食品、散装食品及包装用袋、电子秤等经营工具。
执法人员通过详细盘点,共查获不合格松子、核桃仁100多公斤,价值6000余元。经执法人员追加询问,终于查清了当事人从事非法食品经营活动的真相。房间租住的除女商贩本人外,还有其弟弟、丈夫和小叔等5人。今年年初,女商贩打听到长兴县水口乡顾渚村游客众多的消息后,5人到长兴开始从事坚果类食品贩卖经营活动。当事人从北方一家食品厂购进少量质量较好的松子和一批质量较差的松子、核桃仁,在租住的房间内自己进行分袋分罐包装,并在顾渚村农贸市场路旁进行贩卖。当事人通常以低廉的价格吸引众多游客,将质量较好的坚果类食品请游客品尝,却偷偷在交易中兜售质量较差的坚果类食品,从中牟利。
女商贩“偷鸡不着蚀把米”,夹浦分局已对其涉及无证无照经营“三无”坚果类食品的不法行为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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