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发布贯彻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
海南省政府近日发布《关于贯彻实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意见》,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海南省加强和改善市场监管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市场监管重点任务、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具体举措以及保障措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时期,要形成更加开放、更加有比较优势的市场环境,营商环境更加便利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十三五”末,实现市场主体总量突破百万,新设企业生命周期、每千人企业数量、每千户企业发布广告量、每万户企业拥有商标数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消费者满意度排名全国首列。《意见》还提出了改革市场准入制度、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为小微企业创造良好环境、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健全消费维权机制等16项市场监管重点任务,涉及海南54个省级部门及20个市县政府。
《意见》强调,要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具体包括强化竞争政策实施、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全面建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大数据综合分析运用、发展大数据信用服务市场、推进综合执法、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基层建设、推动社会共治、完善法规政策架构、规范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16个方面。
在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明确的重点监管领域的基础上,《意见》特别强调要加强旅游市场、房地产市场、网络市场等领域监管,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为落实“美丽海南百镇千村”工作,《意见》明确,要加强农村消费市场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为推动“国际旅游岛+”建设,《意见》明确,要以“吃、住、行、游、购、娱”为重点,完善省政府12345平台,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平台,加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电商、微商等新消费领域,构建具有海南特色的便民、惠企的消费维权体系,推动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高;改革准入制度,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探索多部门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制度,推广“极简审批”试点经验,积极推动12个重点产业和6类产业园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