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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缝衔接推进深度协同监管

文章发布时间: 2018-03-27 17:44:11 本文作者:admin
6月14日,四川省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签署《四川省工商税务部门加强涉企信息互联共享深化协同监管工作备忘录》,建立畅通的信息共享渠道,推进深度协同监管。
《备忘录》提出,从领导层面,建立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商税务协作中的重大问题;从部门层面,明确各方牵头处室和联络人员,统一收集整理各类需求和问题,抓好工作对接,强化日常工作协调。对于工商税务信息共享等实时性要求高的工作,双方确定专职专人负责,以便及时解决具体问题,确保双方信息能够及时交换,防范纳税人由于信息更新不及时出现多次跑、多头跑问题。
《备忘录》规定,一是协同实施实名登记。特别是工商登记环节和税务补录环节协同实施实名管理,严把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财务负责人等企业关键人员实名关,将虚假登记风险防控在事前,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二是加强信用管理协同。加大工商与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特别是对走逃失联、虚假注销、虚开发票等行为,加强双方共同执法。同时,探索将企业信用与关键人员的个人信用相关联,实现企业与个人的信用共享、联合惩戒。三是深化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完善工商、税务信息共享内容和标准,实现工商、税务信息的实时交换。加强部门共享数据质量的治理,进一步明确部门在信息共享方面的责任和具体操作办法,积极融合部门之间信息差异,发挥信息共享优势。进一步提高系统稳定性,减少数据交换不及时等技术故障。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协同,加强政策宣传管理协同,探索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推动日常联合执法协同。五是加强政策制度研究协同。针对商事制度改革后监管政策不完善的实际情况,加强工商税务部门之间监管制度的协同,联合开展监管工作调研,联合制定协同监管制度,联合研究加强新经济新业态监管,联合向上级部门提出企业监管意见建议。
《备忘录》还提出三部门将共同探索推进“互联网+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办税平台等互联网平台及时传递相关信息,提请协同需求,及时响应协同。同时开展风险联合监控,共同建立企业活跃度监控模型,对长期未年报、长期未补充税务登记、长期未申报、长期零申报等“僵尸户”进行联合认定,联合采取措施。加强对企业走逃、注销的协同管理,防范恶意走逃、注销风险。加强注销企业重大资产流向管理,防范虚假注销风险。对同时违反税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纳税人,加强执法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