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辽宁省阜新市消费者协会利用遍布城乡的“一会两站”,主动当好“四员”,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当好宣传员。阜新市消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2017年“3·15”主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发布消费警示,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
当好服务员。通过建立市场监管人员与维权服务站不定期指导制度,阜新市消协着力提高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和调解能力,实现“消费纠纷不出门”。同时,针对群众最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阜新市消协将消费维权关口前移,使消费维权从“事后服务”转变为“事前服务”,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好调解员。依托“一会两站”和“五进”单位的优势,阜新市消协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投诉,努力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和解平台。阜新市消协不断丰富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方式,强化与其他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利用网络建立消费维权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消费维权整体合力,进一步提高投诉调解率和举报受理满意度。
当好监管员。阜新市消协进一步完善“诉转案”机制,促进消费维权与执法办案相衔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今年1月至9月,全市受理消费者各类诉求123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1.45万元。